各系(院、部)、科研机构:
为对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客观的评价,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岗位津贴改革的需要,教务处根据我校实际,制订了《滨州学院教学工作量量化办法(讨论稿)》(见附件1),同时对《滨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滨院政〔2012〕27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滨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见附件2)。为使以上办法更加客观、公平、公正,现向全校教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由于教学工作量关系到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其结果将用于岗位津贴发放、岗位考核等方面,望各系(院、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讨论,对以上拟出台的两个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整理后签字、盖章,于
修改意见和建议报送格式见附件3。
附件1:《滨州学院教学工作量量化办法(讨论稿)》
附件2:《滨州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稿)》
附件3:修改意见报送格式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