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附件1),2015年面向所有省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安排第二批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与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专业,均可申报。
(一)具有良好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基础。已纳入国家或省“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特色专业建设规划,或具有较强的行业、产业特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明确、培养方案思路清晰,且具有良好的成长性。
(二)课程体系具有明显的行业、职业针对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相关产业、行业或领域的新发展、新要求,引进、消化和使用国内外优秀教材,或引入行业、企业标准,自主编写新教材,或具有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发、共建的专业课程和教材。
(三)教师队伍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能力。具有优秀的学术带头人或省级以上教学名师;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等两项以上;专任教师有到相关行业、产业领域开展产学研合作经历。
(四)具有较好的实验实践教学条件。初步建成较为完整的实验教学体系;或与社会、行业以及企事业单位共建紧密合作型实践教学基地,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每年接纳一定数量的学生实习实训。
二、工作安排
(一)系院申报
1.各系院要认真学习《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4号,附件2),深刻领会精神,做好申报工作,填写申报书(附件3),准备支撑材料。
2.申报材料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请于2015年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教学研究科邮箱:bzjwcjyk@163.com。
(二)推荐评选
1.推荐数额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请专业不超过2个。
2.推荐评选
我校将根据各系院申报情况,2月3日前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选,确定推荐专业。
(三)项目申报
1.完善申报材料
2月3日-2月12日,评选确定的推荐专业根据评选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等申报材料,2月12日前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bzjwcjyk@163.com。
2.学校审查完善
2月13日-3月8日,学校组织人员进一步论证、完善申报材料,报学校研究。
3.材料上报
学校同意申报后,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山东省教育厅,同时上传电子版至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工作。
三、成果共享
省教育厅通知强调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项目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应通过网络面向社会及其他高校免费共享建设成果,其中重点任务“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和“改革课程体系”必须实现共享:
(一)人才培养方案共享。专业在被批准立项建设后,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并对每门课程制定详细的课程教学标准。
(二)专业课程共享。立项专业中的所有专业必修课(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都要通过省教育厅专门网站向社会免费共享,供社会和高校师生对课程进行学习、监督和评价。鼓励高校将同专业所有课程上网共享。课程共享内容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案或演示文稿)、习题作业以及其他课程资源。
人才培养方案共享情况和课程共享情况将作为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考核验收的主要指标,项目建设周期结束时,人才培养方案和所有专业课程的上网工作必须全部完成。
附件1:关于申报2015年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的通知(鲁教高处函15-3号).doc
附件2:关于实施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4号).doc
附件3: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申报书.doc
滨州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