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通知2015年02期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43

各系(院):

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3-4周教务处实验室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室开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滨州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滨院政〔2006〕89号】、《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29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室资源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开放实验教学、科研创新和科技竞赛活动,现组织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1.项目征集。各实验中心(室)要广泛宣传,在师生中征集开放实验项目,由实验中心(室)负责人组织3-5名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明确项目目标,确保项目开设质量。

2.项目选题。各实验中心(室)要组织好学生选题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师生填写《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于4月9日下午5点前,电子版发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将给予实验室开放项目专项经费支持

3.项目管理。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实验中心(室)要加强项目过程监督与管理,确保开放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真正达到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目的。

4.项目验收。学期末,学校将组织开展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学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附件1: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2:滨州学院开放实验项目统计表

二、关于完善实验室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

根据《滨州学院实验室工作信息收集与档案管理规定》【滨院政〔2006〕97号】文件要求,新学期,各实验中心(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日常运行各项记录材料的记录工作,特别是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实验耗材、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共建、实验室技术研究、实验室安全等过程材料的建档工作,做到原始记录材料完整、齐全,同时做好上学期实验室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现将上学年实验室考核过程中实验室档案建设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列举如下:

1.部分实验中心(室)实验室耗材管理不尽规范,耗材入库、出库、库存等过程记录材料不够清晰,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2.实验室开放工作档案材料(开放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以及项目验收等档案材料)不够完整。

3.实验室共建协议不全,共建成果统计不够准确。

4.实验技术研究成果数据统计更新不及时、研究成果存档不完整。

三、关于做好教学实验用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及现状调查的通知

为了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各实验中心(室)要加强实验用仪器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维护,提高自修能力,自己无法维修的仪器设备按照《滨州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滨院政〔2009287号】、《滨州学院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专人管理暂行办法》【滨院政〔2009288号】、《滨州学院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养护及维修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54号】文件要求,提交维修申请报相关部门,加强联系确保维修及时。加强对师生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减少故障率,对因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的仪器设备,按照《滨州学院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赔偿管理办法》【滨院政(2005190号】文件要求予以赔偿。对所属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掌握情况,确保实验教学的顺利开展,填写仪器设备现状调查表于49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zushyshgl@163.com

附件3:滨州学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仪器设备现状调查表

四、关于开展实验室网站建设评比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各系(院)实验中心(室)网站建设与应用,丰富网站资源,为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管理以及实验教学提供良好地信息化服务,现在全校各实验中心(室)中开展网站建设评比工作。希望各实验中心(室)高度重视,尽快组织技术力量对本实验中心(室)的网站功能进行完善、网站内容进行更新。现将网站评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比对象及时间

评比对象:全校20个实验中心(室)

评比时间:2015年5月25日-31日

2.评比内容及标准

主要从网站基本功能、实验教学资源共享、网站内容更新、网站特色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定,详见《实验中心(室)网站建设情况自评表》(附件4)。

3.评比工作流程

评比流程分为各实验中心(室)完善、更新建设及评委评审两个阶段。

1)完善、更新建设阶段

各单位要组织技术力量对本实验中心(室)的网站进行完善、优化和更新,并指定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在网站内容上要体现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资源共享、实验室开放以及实验耗材管理等工作的特色,发挥其对实验室建设、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等各项工作的服务作用。

网站经建设、完善后请各单位对照《实验中心(室)网站建设情况自评表》(附件4)各项指标认真填写网站自评表,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后,于520日之前送实验室管理科。

2)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实验中心(室)网站建设以及利用情况进行评比打分,根据得分情况评出名次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联系人:李永

实验室管理科 3191369,内线(3369),行政北楼318

 

 

实验室管理通知2015年第2期.zip

 

 

教务处 201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