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完善教师教育教学团队基础教育教改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50

教务[2015]83

 

各教师教育专业相关系(院):

根据《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省级基地评估标准(试行)》及《滨州学院关于加强系级教学团队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建立、完善教师教育相关专业团队合作机制,学校研究决定,在前期系级教学团队建设基础上,对教师教育专业教师教育教学团队、基础教育教改团队建设进一步明确建设要求,具体如下:

一、建设目的

整合校内外师资力量,推动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强化实践教学,丰富教学资源,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建设内容

1. 课程建设。以教师教育类课程为建设平台,积极承担教学任务。集体规划、组织教学内容,使其体现学科前沿知识、教育改革以及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将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案例作为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内容;探索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采取模拟课堂、现场教学、情境教学、案例分析等方法教学,科学合理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2. 实践指导。重视师范生实践教学,以不断提升自身实践指导能力为前提,定期到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观摩教学、兼课;积极承担师范生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完善师范生实习实训工作体系(内容、评价、质量控制等),着力培养、提高师范生教学实践和班级管理等职业素质与素养。

3. 教材、教学音像资料建设。加强教材建设,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结合中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新课标及其他辅助用书,编写反映师范生培养需求,具有学科、课程特色的自编教材;收集、录制优质课程教学、实践教学影音资料,丰富教学素材。

4. 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创新,深入中小学、幼儿园一线开展基础教育研究,参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每位教师每年到中小学、幼儿园调研,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的时间不少于2周。开展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三、建设要求

1. 各教师教育专业相关系院依托教师教育类课程(学科教学论、课程论、教育学、心理学等)、实践教学或面向基础教育学科,新组建或在原有教学团队基础上改建形成至少1个教师教育教学团队或基础教育教改团队,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跨系院组建。

2. 团队人数原则上57人,在从教经验、职称、年龄结构方面形成梯队,且每个团队应至少包括1名基础教育一线教师或研究人员。

3. 团队建设实施目标管理,明确建设措施,以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标准促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四、工作安排

请各教师教育专业相关系院根据通知要求,组建(改建)本单位教师教育教学团队、基础教育教改团队,指导其制定团队2015年度建设规划(详见附件),并促进、监督相关教学团队落实规划,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做强做优。

2015529前,各相关团队需将滨州学院系院教学团队备案表纸质版1份报教务处321办公室(电子版发pjbqlx@163.com邮箱)。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20150515关于组建教师教育教改团队的通知.docx

20150515附件:滨州学院系级教学团队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