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投身教学、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四届“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评选标准和程序要求。为搞好本次评选工作,教务处根据《关于印发<滨州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滨院党〔2009〕75号)(附件1)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评选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各系(院、部)要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评选标准,按照实施方案的程序及时间要求做好评选工作。
(二)坚持广泛参与和民主推荐。各系(院、部)要结合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广大教师总结工作,相互交流,在此基础上推荐出本单位的教学名师候选人,填报《教学单位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一览表》(附件3)。要将评选先进的过程变成相互促进推动工作的过程,每个人都要以先进标准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学实干,奋发进取,为学校建设做出自己新的更大的贡献。在评选活动中坚持人人知晓,广泛参与,防止领导指定参选和少数人说了算。推荐过程中注意避免重复,凡曾获得过校级及其以上“教学名师”称号的同志不再参加本次评选,以扩大受奖范围。推荐的候选人填写《滨州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
(三)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为组织好本次评选活动,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系(院、部)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参与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评选标准和程序,制定详细的评选工作方案,统筹好评选活动,确保本单位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 《关于印发<滨州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滨院党〔2009〕75号)
2. 滨州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
3. 《教学单位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候选人一览表》
4. 《滨州学院第四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