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教学实验室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38

各有关系(院):

为加强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水平,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室效益,根据学校2014-2015学年重点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教学实验室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二十个教学实验中心(室)。

二、检查内容

2014-2015学年实验室建设、运行及仪器设备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教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和学年重点工作(强调项目)五个方面,详见《滨州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

三、检查评估原则

1.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2.客观、公正的原则;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检查方式、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采用系(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系(院)自查(6月15日-26日)

系(院)负责组织本系(院)实验室自查自评工作。系院组成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滨州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评分表》(附件1)进行逐项自评并打分,明确各自评指标得分依据,并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写出自评报告

请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验中心(室)2014-2015学年教学实验室自评成绩表自评报告于6月26日之前报实验室管理科。

(二)学校检查(6月29-7月10日)

1.学校组成检查评估工作小组,负责对各教学实验中心(室)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教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和学年重点工作(强调项目)等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评估工作小组将按照《滨州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评分表》(附件1)所列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对照各系(院)自评成绩表及自评报告,采用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评分。

五、检查结果的使用

检查评估成绩将作为实验室工作考核计入2014-2015学年各系(院)教学工作考核成绩。

 

2014-2015学年教学实验室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zip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