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院):
为加强学校教学实验室建设,提升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水平,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验室效益,根据学校2014-2015学年重点工作安排,将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教学实验室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二十个教学实验中心(室)。
二、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实验室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教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和学年重点工作(强调项目)五个方面,详见《滨州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
三、检查评估原则
1.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2.客观、公正的原则;
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检查方式、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采用系(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系(院)自查(6月15日-26日)
系(院)负责组织本系(院)实验室自查自评工作。系院组成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滨州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评分表》(附件1)进行逐项自评并打分,明确各自评指标得分依据,并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写出自评报告。
请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实验中心(室)2014-2015学年教学实验室自评成绩表、自评报告于6月26日之前报实验室管理科。
(二)学校检查(6月29-7月10日)
1.学校组成检查评估工作小组,负责对各教学实验中心(室)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实验教学、实验室环境与安全和学年重点工作(强调项目)等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评估工作小组将按照《滨州学院教学实验室考核评分表》(附件1)所列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对照各系(院)自评成绩表及自评报告,采用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评分。
五、检查结果的使用
检查评估成绩将作为实验室工作考核计入2014-2015学年各系(院)教学工作考核成绩。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