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滨州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结果和经费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55

各系(院):

根据《滨州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要求及其实施方案的有关工作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第二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立项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结果

经课程自愿申报、系(院)推荐、学校审核,共有15门课程立项2015年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二、签订合同

(一)各立项课程要根据《滨州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标准》(附件2)通知要求,开展课程项目建设,制定建设规划,以此为基础填写项目立项合同(附件3,填表时间统一为2015年9月15日),8月31日-9月15日通过教研管理系统上传项目合同,完成网上立项。

(二)网上立项完成后,各项目负责人9月15日(周二)下午5点至教务处会议室,与学校签订建设合同(纸质版合同一式三份),同时发放经费结算薄,开始项目建设。项目负责人需按时在教研管理系统中完成立项程序并上传合同,否则不予立项。

三、资助经费

本年度校级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主要用于课程网站、多媒体课件、教学文件、教学资料等费用支出。同时课程项目所在系(院)、专业,应在“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专项经费”中拿出一部分经费用于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并在师资配备、教学设备投入等方面优先支持。

四、项目管理

(一)校级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自公布之日起始,建设期3年。建设期满并达到预期目标后,项目组按要求准备评估验收材料,接受评估验收。

(二)各项目所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在此基础上开展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通过专业核心课程项目建设,各本科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标准,构建适合应用型人才发展需要的专业课程体系,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实现培养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本通知及附件同期发布于教务处网站,请自行下载。

 

 

 

附件1:滨州学院2015年度专业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及经费安排一览表.xls

附件2:滨州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标准.doc

附件3:滨州学院专业核心课程专项合同.doc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