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0浏览次数:97

各院(系):

为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院(系)要将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假期期间,各院(系)负责人、实验中心(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巡查人员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责任,要认真执行暑假期间值班制度、巡查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

各院(系)要采取各种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要注意防火、防盗、防爆等。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切实做好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安全工作

1.暑假期间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根据“暑期学校”要求及实验室规章制度,加强对参加暑期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要求,学生实验期间必须有指导教师现场指导。实验室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教师在假期利用实验室开展实验研究工作,必须经院(系)批准,服从实验中心(室)统一安排。院(系)必须对教师明确安全职责。暑期期间实验室有维修、改造任务的要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管理,保障维修、改造期间实验室安全;各类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实行签到登记制度,值班人员要每天对本院(系)所属实验室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2.暑假期间没有实验任务的院(系)要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动力电源开关,并加贴封条;要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假期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所在院(系)领导、分管部门、安全保卫处和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3.暑假期间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保管与保养。除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实验室要注意切断电源、水源等,以防各类设备长久运行而引发事故;需要通电使用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要有专人看管、巡检。已完成实验任务的仪器设备,要在及时检修后由专人负责归类存放。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做好常规性维护和保养工作。暑假期间,各院(系)要安排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保证新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4.暑假期间要加强实验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做好库存的整理、清理,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和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低值易耗品要入库,并按有关规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5.暑假期间要加强实验室的环境安全工作,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要认真做好室内水、电、气等各种管路设施和压力容器的检查、检修工作,防止水管破裂、电路故障、压力容器爆炸及各种气体(尤其是有害气体)泄露等,严防由此引发事故,彻底杜绝火灾事故隐患。对药品仓库特别是化学危险品要严格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院(系)要组织相关人员在放假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并于7月15日上午下班之前将实验室检查情况、暑期实验室值班与巡查安排电子版发至bzushyshgl@163.com(联系电话,3191369,内线81369,行政北楼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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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