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教师教育专业微格教学实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0浏览次数:110

教务[2016]22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提高从师任教素质,根据《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省级基地评估标准(试行)》(鲁教师字[2012]13号)要求,我校2017届教师教育专业继续组织微格教学实训活动,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涉及专业

包括我校2017届教师教育各本、专科专业。微格教学实训作为必修课程,每个师范生均需修习相应学分,不得免修。

二、课程设置

在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课程”下,“专业实践”模块中增加“微格教学实训”课程,计1学分,每生完成10个训练。专科安排在第三学年开设,本科安排在第四学年开设(专升本安排在第二学年开设)。课程归属为教师教育学院。

三、开课管理

由教师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实训中心统筹安排师范生的微格教学实训课程,负责排定各相关专业实训时间、实训教室,负责实训场所技术维护,并对参与实训的教师和学生进行规范管理。

各教师教育专业相关院(系)根据本单位教学工作安排,提报拟开展实训课程的时间、指导教师和对应分组学生名单(本学期开展和下学期开展的均需提报安排),由实训中心统筹安排。

微格教学实训产生的影音资料和教学文档,由指导教师收齐集中上交教师教育实训中心4教405室存档(电子资料需由学生所在院系统一刻录DVD数据光盘提交),学生个人文档以“学号+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命名,收齐后文件包以“专业班级+微格实训资料”命名;视频文件格式为mpg4、rmvb等主流格式,视频分辨率为1024*768。

四、开课模式

为保证微格教学实训质量,原则上,微格教学训练每8名学生安排一名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同期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8人)。

相关院(系)可选择停课1周集中开展微格教学实训或不停课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实训。无论哪种形式,指导教师均需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本组学生完成每生10个微格教学实训任务,且在微格教室训练时间每8名学生不少于20学时(主要进行录课、点评等环节)。停课开展微格教学实训的,师范生开展微格教学实训课程的1周期间,该专业年级其他课程停课,由师范生所在院(系)通知相关任课教师。

微格教学实训课程应严格遵守滨州学院教学工作规范要求,按时上、下课,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实训课程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时,须履行调停代课手续。

指导教师应在学生进入微格教室实训前,指导学生备好实训教案(10个),做好试讲。

五、考核方式

由微格教学实训指导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对师范生的微格实训表现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实训成绩在学期末登入教务系统。达到合格标准的,给予相应学分。

六、工作安排

1.各相关教师教育专业须在9月19日前填写《滨州学院微格教学实训开课申请表》(详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报教师教育实训中心4号教学楼40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liyushan201210@126.com邮箱,联系人:李雨珊,联系电话:3194890,内线84890

2.教师教育实训中心根据各相关教学单位提报的申请,整理出拟在本学期开展实训的专业,统筹协调实训安排,排定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训课程表,并报教务处备案。拟于下学期开展实训活动的专业,下学期初再进行统筹安排。

3.各相关教师教育专业根据实训中心排定的实训课程表,开展微格教学实训工作。

4.各相关教师教育专业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自行编印《微格教学实训手册》,费用由院(系)“实践教学经费”报销。

七、工作要求

1.各教师教育本、专科专业须根据专业特点和开课经验,进一步完善本专业的微格教学实训课程大纲,指导本专业的微格教学实训工作。

2.各相关院(系)及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应做好对各专业微格教学实训的指导和规范工作,制定详细的环节质量控制标准,保证课程教学效果。

3.教务处应加强对师范生微格教学实训课程的督导检查,对不按照标准落实实训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可暂停其实训安排或依据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处理,旨在促进训练数量达标,质量不断提升。

 

附件:滨州学院微格教学实训开课申请表

 

教务处 教师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关于做好2017届教师教育专业微格教学实训工作通知.docx

附件:滨州学院微格教学实训开课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