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工作2015年第10期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51

各院(系):

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9-10周教务处实验室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实验教学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1.耗材采购管理

1)采购计划审核

加强采购计划的审核工作。根据实验课程、实验项目确定实验耗材,盘点耗材库存情况后,提报申购计划表,耗材规格、型号要具体完整。

2)教务处负责对各实验中心(室)所提交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备案)。

3)耗材采购

对于合同内低值易耗品在提交采购计划表(教务处备案)后采取集中进货,严格执行已签订的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合同将作为学校财务审计的依据)。

合同外低值易耗品采购需先提交采购计划(教务处审批)后,教务处组织询价,择优选择供货商。

4)进货验收工作。填写统一的耗材验货单一式两份(签字完整)(教务处、实验室各留存一份)。

2.更新实验项目耗材管理

对于实验项目更新(项目内容变更或者项目更换)产生的耗材,实验中心(室)负责人需要明确耗材归属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依据新增实验项目《滨州学院实验项目卡》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更新实验项目并实施。

二、关于做好共建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共建工作,提高共建实验室服务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本学期实验室建设工作计划安排,现开展两方面工作。

1.对于已有共建实验室,根据已签订的实验室共建任务书要求(附件1),进一步加强共建实验室的管理,积极培育建设共建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开展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各类实践教学方面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共建实验室服务实践教学水平和共建实验室利用效率,学校将根据各实验中心(室)共建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2.各实验中心(室)进一步加强与业界联系,密切与企事业单位沟通,争取建设新的共建实验室。建设前,各实验中心(室)须根据《滨州学院共建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将实验室共建方案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根据新建共建实验室的工作开展情况将给予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附件1:实验室共建任务书(新建设)

附件2:滨州学院共建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人:李永,3191369,内线(3369),行政北楼305

 

实验室管理通知2015年第10期.zip

教务处

          201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