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69

各院(系)、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学改革研究要顺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有帮助,对学科专业建设和全面推进教学工作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要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教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选题来自于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通过研究和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范围

本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重点围绕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科专业与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更新与教学方法改革、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行申报,申报范围参见《滨州学院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后简称“立项指南”)。自本年度,实验技术项目不再单独组织立项,实验技术项目选题参照立项指南E07、E09、E11等选题。各位老师选择立项指南中的相关选题,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和自身特点,确定具体研究项目。

三、立项类别与数量

(一)立项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通过评审确定。

(二)立项数量

本年度拟立项40个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实验技术项目),其中拟立项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30项,具体立项数量和立项类别根据申报数量、质量确定。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选题

项目选题符合《立项指南》要求,论证充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合理可行,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基本条件。鼓励协同创新,鼓励跨院系、跨学校、校企联合等联合申报。已获得校级及以上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项目成员

1.项目主持人: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近3年(2013-2015年)面向本专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每年不少于96学时(学校机关管理人员除外),至少完成2014年学校规定的基本课堂教学工作量。

2.项目组成员: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组其他成员人数不限。项目组成员可为本校专任教师或兼职教师,也可为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填写《滨州学院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和《匿名评审表》(附件3)。《申请书》正反面打印一式1份,《匿名评审表》正反面打印一式6份。

《匿名评审表》供专家评审用,《匿名评审表》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了“申请书封面”、“一、简表” “六、单位推荐意见”等页内容,在首页(即“二、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项目名称、选题编号,《匿名评审表》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人姓名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本项目组”、“本院(系)”、“本校”等代替。如《匿名评审表》中出现个人信息视为放弃申报。

(二)单位审核:项目申报单位要在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资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教改项目进行初评,择优推荐优秀项目申报,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和《滨州学院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一式1份)和经单位审核的《申请书》(一式1份)、《匿名评审表》(一式6份),于2015年12月15日前报送教学研究科(行政北楼304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bzxyjysb@163.com

(三)学校遴选:2015年12月16日12月31日,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遴选出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四)立项建设:学校发文公布立项情况;与项目签订合同,开展项目建设。

六、项目管理

(一)项目评审: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学校组织评审。

(二)经费支持: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资料费、印装费、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出版发表费、咨询费、会议费、结题验收费、劳务费等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各项目和项目所在单位要做好经费使用规划,按照学校财政有关要求,及时开展工作,合理使用经费,保证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三)过程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4年,经批准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学校将根据《滨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滨院政〔2012〕314号)有关要求,对立项项目进行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5〕2号,附件5)等有关要求,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将择优推荐2016年山东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校将逐步实现在校级教学类项目立项中培育校级教学成果,即只有依托校级教学类项目完成的成果,才具备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资格。

(二)教学改革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推动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将教学改革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教学改革与研究变成广大教学工作者的自觉行为。收到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统筹规划。

(三)各位老师要在充分研究立项指南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实践,认真选题、填写申请书,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项目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高质量项目申报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四)教学研究改革项目的研究成果要及时应用于教学实践中,研究成果在教学中的应用情况将作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的重要标准之一。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滨州学院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3:滨州学院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4:匿名评审表.doc

附件5:滨州学院201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滨州学院教务处

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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