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进一步加强专业特色建设,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根据学校领导要求,鼓励部分现有本专科专业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航空类专业方向,同时开展“十三五”期间专业调整规划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航空类专业方向
为全力建设航空学科专业,除了新增部分航空类本、专科专业,同时加强现有专业航空特色建设,鼓励部分专业增设航空类专业方向并在人才培养方案中体现。
(一)增设航空类专业方向的专业
1.已明确建设目标的专业。按照《滨州学院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规划(2015-2017年)》要求,现有专业要加强特色建设,明确专业方向,部分专业已明确航空类专业方向的建设目标(见表1),这些专业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航空类专业方向。
2.其他专业。鼓励其他专业根据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专业实际,设置航空类专业方向。
(二)增设方式
1.增设航空类专业方向限选课程。部分专业可在现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在专业选修课程中增设航空类专业方向限选课程,供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选修,不需再单独制定培养方案。
2.制定单独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专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根据该专业培养标准制定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
增加航空类专业方向限选课程或制定单独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都需要根据专业培养标准来确定,要在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中有所体现。请相关院系将增加航空类专业方向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部分院系已提交),于2016年3月23日上午下班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bzjwcjyk@163.com。
二、“十三五”专业调整规划调研
根据学校领导要求,调研各院系“十三五”期间的专业调整规划,通过调研,科学确定我校“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
(一)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根据学校“扶新、改老、支重、扬优、退劣”的专业结构调整策略,主要调研以下内容:
1.拟新上专业。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思路和本单位实际,根据行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各院系拟新设置的专业。现有专业较多的院系,原则上新设置一个专业,须停招本院系其他专业进行置换。
2.重点建设专业。“十三五”期间,各院系需要重点建设的招生就业形势好但办学条件相对较弱的专业,以及新办专业和新调整专业。
3.拟改造专业。各院系要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对近几年学生报考率或就业率较低的专业,进行改造。
4.拟缩减专业。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专业实际,“十三五”期间,拟缩减的专业,缩减方式包括:隔年招生、停招、撤销等。
5.其他专业调整规划。
(二)调研形式
学校根据调研内容,制定了《“十三五”专业调整规划调研表》(附件3),各院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附件4)填写该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18日下午下班前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bzjwcjyk@163.com。
(三)注意事项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各院系要认真学习国家、山东省、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如《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教发[2015]7号,附件1)、《滨州学院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规划(2015-2017年)》(附件2)等文件,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遵循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与调整原则,坚持“顶天立地”(打造行业特色、体现区域特色)的指导思想,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总思路,加强专业建设。
2.充分调研,集体研讨。各院系要在认真分析本单位专业建设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国家、行业、区域经济发展等形势进行充分调研,通过集体研讨,科学规划本单位“十三五”专业建设规划。
3.加强特色建设。一是各院系要按照我校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加强航空类专业特色建设;二是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和学校转型发展需要,围绕地方经济产业链、创新链调整专业设置,通过改造传统专业、设置复合型新专业等方式,集中力量办好地方(行业)急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
教务处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