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6-10-10浏览次数:100

近期,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6〕6号,后简称“省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我校2016年度专业设置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类别

本科专业设置工作包括本科专业的新增、调整、停招和撤销等,具体设置要求见“省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对于专业新增的有关问题强调两点:

1.专业增设要求

本科专业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0号,附件2)要求,不能新增限制性目录和预警目录中的专业。

2.专业增设数量

按照“省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要求,我校本年度增设本科专业数不能超过3个,同时必须采取新增与停招或撤销等数量置换方式申请。

二、工作思路

1.遵循《滨州学院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规划(2015—2017年)》(附件3)的工作要求、工作安排等,开展本年度的专业设置工作。按照规划本年度拟增设“生物制药”、“城乡规划”两个本科专业,同时根据通知要求和学校规划拟停招两个本科专业。

2.根据社会需求、自身优势和特点、我校航空特色,各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方向,鼓励相关本科专业增加或明确与民用航空相近的专业方向,突出航空特色。专业培养方向不得作为专业申报,专业培养方向不作为招生专业列入招生计划。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1.院系调研、论证阶段(5月26日-6月20日)

各系(院)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专业设置调整调研论证工作,根据调研、论证情况填写本、专科专业设置调整申请(附件5)。申请增设的本、专科专业都需要填写《分专业调研报告》(附件6),形成调研报告的同时填写增设本科专业申请材料(附件7)

论证工作结束后将专业设置调整申请、分专业调研报告、增设本科专业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增设本科专业申请材料共8项,请打印装订后提交。

2.学校论证阶段(6月21日-7月8日)

教务处整理各单位申请材料,组织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论证,结果报学校领导研究后,最终确定2016年度设置调整专业名单。

3.修订、审核、上报材料(7月9日-7月31日)

相关院系根据学校论证情况修改完善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7月31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至教育部专业管理平台。网上公示结束后,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要高度重视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各院系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认真研究本单位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加强专业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充分论证,避免盲目跟风。

2.要认真研读有关文件。各系院要组织有关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教育厅专业设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相关文件(附件7),把握文件精神,指导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

3.如有新增设本科专业意向,但《滨州学院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规划(2015—2017年)》中没有增设规划,专业所属院系也可提交申请调整材料,但要注意申请增设的同时需要停招相关专业。

4.有增设专科专业意向的院系,山东省教育厅的通知还未下发,请及时做好申报准备,具体要求参照2015年通知。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本科专业设置工作通知

2.关于公布省属本科高校限制性专业目录和预警专业目录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20号)

3.滨州学院专业建设与结构调整规划(2015—2017年)

4.本科专业目录

5.2016年度本、专科专业设置调整申请

6.分专业调研报告模板

7.增设本科专业申请材料

8.专业设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相关文件

联系人:谢攀,3190125(内线:88125),bzjwcjyk@163.com,办公楼北304

 

 

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201605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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