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教务处
教务[2016]22号
关于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校于7月9日召开了滨州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论证会,在整理与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学校已将与会专家意见进行了整理,具体整理情况见附件1。请各院系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学校“原则性指导性意见”、专家意见、专业认证标准的等文件,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及要求,结合专业实际,对人才培养方案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进一步斟酌、明确人才培养标准,完善相关课程设置。
同时根据专家意见请各专业将人才培养方案中“二、学制和学位”——“(一)学制”部分只填写基本学制:本科“四年或五年”,专科“三年”;去掉“修业年限可视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最短三年,最长不得超过八(六)年”等相关学制管理内容。
请各专业于2016年7月25日前将定稿培养方案电子版发至:bzjwcjyk@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执笔人、院系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将利用暑假汇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总完成后于下学期开学初编辑印刷,发放至各院系。
二、完成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后续工作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后,各专业完成以下后续工作:确立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完善课程设置,组织教师完成培养方案各课程(环节)教学标准的制定,完成新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库、人才培养方案库的录入工作,并着手编制2016级本科专业学生学业指导手册,各项工作要求如下:
(一)确立专业人才培养标准
在深入理解把握教育部专业通用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社会需求、专业认证标准和自身特色基础上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培养目标的确立要强调满足不同类型学生的需要(春季招生、夏季招生、专升本、合作办学等等),要有特色。
(二)完善课程设置
要压缩必修课程增加选修课程,要增加专业限选课程减少专业方向课程,提高选修课程的学分比例。要根据专业培养标准的要求科学设置课程及学时学分,保证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
(三)课程(环节)教学标准制定
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课程(环节),除“创新创业实践课程与素质拓展课程”以外,都需制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要确保学生学习效果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具体要求:
1.各课程组成员都要参与到课程(环节)教学标准的制定中,课程(环节)教学标准要经过课程组讨论、教研室审核、开课院系审定后实施。
2.各课程(环节)教学标准参照相关模板制定,模板分为:课程标准模板、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标准模板,具体模板见附件2。各开课院系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学校模板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各院系统一模板即可。
3.各课程(环节)教学标准制定时,要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4.通识必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一览表见附件3),部分学科基础(专业平台)课程(高等数学类、工程数学类、大学物理类、大学化学及化工原理类、电工电子学类、计算机应用类、工程图学类课程),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教师教育课程(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金工实习等课程(环节)教学标准,经开课院系审定后的于下学期开学初,电子版发至:bzjwcjyk@163.com,纸质版签字后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学校将统一编辑成册,电子版发放至各院系。各专业要将本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各课程(环节)教学标准汇总成册。
(四)课程库、人才培养方案库录入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后,各院系要组织有关人员将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系统,录入账号为公共账号。请各院系务必于7月29日前完成两库录入,录入人员务必认真负责,院系负责人要加强检查,保证两库录入的准确性。
(五)本科学业指导手册编制
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后,各院系要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本科专业学业指导手册编制说明和相关模板(附件4)编制2016级本科专业学生学业指导手册。手册编制完成后院系在询价的基础上自行选择企业(学校提供部分企业供参考)进行印刷购买。编制说明如下:
1.“学业导航”与“教学资源“的内容,要按照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内容编辑。
2.各院系要在询价的基础上,选择服务质量高的企业,保证质量;学业指导手册背面务必标注工本费。
3.学生学业指导手册分学生用和教师用,学生用指导手册按照学生人数印刷购买,教师用指导手册最多印刷购买五本;学生用指导手册的购买费用在“教材费”支出,教师用指导手册购买费用在“教师用书费”支出。
4.各院系以院系为单位开具发票,发票分学生用和教师用两个,内容分别填写“****院(系)****本科专业学生用学业指导手册”和“****院(系)****本科专业教师用学业指导手册”。
5.各院系务必于新生报到前完成2016级本科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编制、印刷工作,新生报到后及时发放至学生手中。
6.附件4中包括3个材料:1.本科专业学业指导手册编制说明,2.学业指导手册封面和封底,3.学校简介2016。“学业指导手册教务处负责部分”因科室职责调整等原因,于7月31日发至各院系。
三、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定稿及后续有关工作,院系承担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主体责任,院系负责人担负领导责任,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是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学校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情况纳入对院系年度考核。
(二)各院系要根据专家意见对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精雕细琢,保证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各院系要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开展工作。要在院系层面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工作,要在教研室层面全员参与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讨论修订工作,各课程负责人要带领课程组其他教师开展课程(环节)教学标准的制定工作。课程库和人才培养方案库的录入要安排认真负责的教师录入。要组织本专业相关教师编制学生学业指导手册。
(三)各院系要加强对人才培养修订工作的调度检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
(四)各院系要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利用假期时间组织有关教师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以免影响下学期有关教学工作的开展。
附件:
1.滨州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评审意见汇总
2.课程(环节)教学标准模板
3.通识选修课程一览表
4.本科新生学业指导手册相关材料
滨州学院教务处
2016年7月19日